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支持用公积金付首付
发布日期: 2023-03-23 09:28:31 来源: 房天下

江苏省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,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执行。

通知明确,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/人调整为50万元/人,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/户调整为100万元/户。

按照通知,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-1900元/月(含)的职工,可贷额度40万元;住房公积金缴存1900-2200元/月(含)的职工,可贷额度45万元;住房公积金缴存2200元/月以上的职工,可贷额度50万元。

通知指出,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人员,购买住房的,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/人、100万元/户。

通知还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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